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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员计酬制度
直销员计酬制度

* 本直销员报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已与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签订《直销员推销合同》的直销员。本报酬制度为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的《直销员推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本报酬制度需要变更的,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将报国家商务部批准后方予以执行。

* 直销员报酬: 直销员报酬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直销员所得佣金将构成直销员从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获得的全部收入。直销员的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 在申请人正式成为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后,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按直销员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直销员按月支付佣金。佣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直销员计酬计算表
累计销售额(元,人民币) 本月报酬比例
500元以下 0%
500--20000 10%
20000--50000 15%
50000--100000 20%
100000--500000 25%
500000以上 30%

 

1.严禁团队计酬,不得以发展人员谋取非法利益。

2.直销人员不得分级。

3.直销员就其依据本报酬制度应获得的报酬总额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由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从该等报酬总额中代扣代缴。

4.公司直销员计酬制度如发生任何事项变更,将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规定上报国家商务部,待商务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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